你吃过重庆解放碑好吃街的网红火排骨吗?他们被侵权啦!
在餐饮行业,商标侵权好像是司空见惯的事。一家店红了,马上会冒出数十家山寨仿冒店。餐饮行业商标侵权为何如此肆无忌惮?一是违法成本低,侵权赔偿金还不比不上一家门店的加盟费;二是维权太困难,诉讼过程漫长繁琐。
“火排骨”的维权之路同样不容易,从一开始对方的拒不承认,到后面法官都劝我们撤诉,历时六个月,我们终于打赢了这场维权官司!
01自家“火排骨”,成他人加盟广告
重庆龙师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获得“皇烤”商标,后一直用于经营火排骨小吃。“皇烤”火排骨一直是重庆八一路好吃街有名的网红店小吃,在重庆知名度和认可度非常高且拥有多家加盟店铺。
年某一天,龙师三宝负责人龙经理在浏览网页时,发现很多渠道都出现了大量火排骨加盟广告,例如:“秀山口碑好的火排骨——力荐重庆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阳火排骨技术培训哪家好——xx餐饮管理公司”、“重庆火排骨总部加盟培训——重庆黄页88网”……该餐饮公司的加盟广告中使用了“皇烤”火排骨店招图片,并且宣称可以加盟“皇烤”火排骨。但事实上,该餐饮公司并没有取得任何授权。
龙经理意识到,餐饮企业最烦恼的“商标侵权”被自己遇上了,他当即拨打了网页中的加盟电话。电话是接通了,对方一直否认侵权,并未及时撤下侵权网页。
龙经理即生气又无可奈何,自己投入大量精力与费用推广宣传,好不容易让“皇烤”火排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却变成他人免费的加盟广告。最后,龙经理找到了我所鄢律师,选择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02维权太难,法官都劝放弃起诉
我所接受委托后,由知识产权团队鄢雨律师、赵辉律师、傅光进律师组成了专案小组。在整理相关资料的同时,专案小组第一时间联系了重庆市公证处进行网页证据保全,并于年9月立案起诉了侵权的餐饮公司。正式开庭前我所律师多次与对方协商调解,但对方一直拒绝沟通。
庭审过程中该餐饮公司辩称,我方当事人并非“皇烤”商标权利人,否认侵犯我方商标权。对方还对网页上的加盟广告拒不承认,辩称该网页并未自己制作,内容也不是自己发布的。此外,对方还坚称网络使用实体店铺图片行为并不构成商标法规定的侵害商标专用权情形。值得一提的是,法官也一直建议我们撤诉,认为对方不涉及商标侵权,而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可另行认定,并认为即使构成侵权对方赔钱也赔不了多少。
龙经理在听了法官建议后,并没有放弃起诉。在龙经理看来,赔多少钱并不重要,自己只是想要一个公道,想要正一正餐饮行业的“侵权”歪风,我所律师也积极和法官沟通,力争维护当事人权利。
针对对方辩称的第一点,我方提交了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协议》及经过公证的《商标转让声明》以及庭审现场进入商标局